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2024-07-17

为了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1、部门职能类

包括领导班子介绍、分工、联系电话等。

2、内设机构类

包括内设机构的职责、联系电话、负责人等。

3、人事管理类

指公务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招考、录用、职务提升公示等人事信息。

4、财务管理类

包括收费事项名称、公开方式、工作程序、承办科室(单位)、执行情况、监督部门、监督电话等。

5、业务管理类

包括业务事项名称、公开内容、公开形式等。

6、其它类。

需要主动公开的其他类信息。

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按年度进行更新和调整。

()公开方式

1.主动公开的信息通过区政府网站、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信息公开栏、电子屏幕、电子触摸屏等便于公众及时准确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

2.便民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上饶市广信区茶亭镇白沙村88号,0793-8616003。

()公开时限

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日内主动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广信区茶亭镇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广信区茶亭镇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获取,或登录广信区茶亭镇网址中的“申请信息公开”栏目。广信区茶亭镇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广信区茶亭镇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广信区茶亭镇白沙村88

办公时间:工作日;

邮寄地址:广信区茶亭镇白沙村88

邮政编码:334100

联系电话:0793—8616003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广信区茶亭镇人民政府申请公开信息,应填写广信区人民政府网站,也可以在广信区人民政府网站相关申请手续。

申请人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联系方式、通信地址;

2)申请公开的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4)受理机关名称。

申请人向本机关提交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同时上传或提供身份证明。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广信区茶亭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获取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广信区茶亭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广信区茶亭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修正。

2)对不属于广信区茶亭镇人民政府掌握的信息,广信区茶亭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广信区茶亭镇人民政府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广信区茶亭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广信区茶亭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办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信息,可以推选1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2)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人申请公开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4)申请人以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5.答复时限

广信区茶亭镇人民政府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广信区茶亭镇人民政府不能当场答复的,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经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广信区茶亭镇人民政府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三、不予公开的相关信息

l.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四、监督方式

申请人认为受理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受理机构的监察室()投诉,也可向区政府监察部门投诉,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个月内向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地址:上饶市广信区茶亭镇白沙村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