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上饶市广信区残疾人补贴申请流程和保障标准
【字体:   

一、补贴对象和保障标准: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江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江西户籍、持有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残疾人。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残疾人两项补贴。
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
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人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但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的,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6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70元。
二、残疾人福利(两项补贴)申领及申请审批程序:
(一)自愿申请。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需填写《江西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并提供居民户口本(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残疾人证(复印件),各一式两份,向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残疾人还须提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二)初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在接到申请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同时将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一并报县(市、区)残联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全的,及时通知申请人补齐相关材料;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三)审核。县(市、区)残联接到申请材料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并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同时将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转送同级民政部门审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并告知原因。
(四)审批。县(市、区)民政部门接到申请材料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并将补贴对象姓名、补贴类型、补贴金额等基本信息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公示7个工作日。对符合条件的,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将其中一份审核合格的材料转送县(市、区)残联存档;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市、区)残联,并告知原因。审核合格的材料由县(市、区)民政部门汇总后会同县(市、区)残联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
三、其他相关:
1.低保残疾人还可以申请两项补贴吗?
享受低保的残疾人仍可以申请两项补贴,尤其是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有低保的残疾人几乎都可以享受。
低保和两项补贴可以同时享有。
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
2.可以同时享受两项补贴吗?只要符合条件,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3.特困人员不能享受两项补贴吗?
两项补贴文件规定:享受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其生活和长期护理照料已得到基本保障,因此不再享受两项补贴。可以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只能是低保户。
4.两项补贴“跨省通办”采取“以任意地申请、户籍地审核审定及发放”的方式办理,即“跨省通办”主要集中在补贴申请环节,窗口人员要进行初步审核和材料接收,审核认定及发放仍然由户籍地办理。
“具体怎么做”:各地按照异地代收代办方式,统一使用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国系统)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跨省通办”申请。受理地要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要提供的材料,及时将残疾人证和相关证明材料等申请信息录入全国系统,并在申请材料收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推送至业务属地(即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补贴受理窗口;业务属地为申请人远程办理,自收到推送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贴资格认定,办理结果将由全国系统实时反馈受理地;受理地应在收到办理结果3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享受补贴政策的类型及标准由业务属地负责解释。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自递交申请当月由业务属地计发补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