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2023-05-05
为了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机关实际,制订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部门职能类
包括领导班子介绍、分工、联系电话等。
2、内设机构类
包括内设机构的职责、联系电话、负责人等。
3、人事管理类
指公务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招考、录用、职务提升公示等人事信息。
4、财务管理类
包括收费事项名称、公开方式、工作程序、承办科室(单位)、执行情况、监督部门、监督电话等。
5、业务管理类
包括业务事项名称、公开内容、公开形式等。
6、其它类。
需要主动公开的其他类信息。
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按年度进行更新和调整。
(二)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的信息通过区政府网站、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信息公开栏、电子屏幕、电子触摸屏等便于公众及时准确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
(三)公开时限
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日内主动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申请公开的处理
(1)审查
①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公开权利人予以补正。
②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机构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应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并出具《广信区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告知书》
(3)答复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三、不予公开的相关信息
l.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四、监督方式
申请人认为受理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受理机构的监察室(处)投诉,也可向区政府监察部门投诉,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个月内向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信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0793-8442802
广信区农业农村局地址:上饶市广信区七六路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