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类型:耕地地力保护
补贴对象:种粮的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补贴范围:广信区
补贴标准:种粮面积每亩112元补贴。
申请程序:
(一)农民自报告。乡镇要结合当地实际,指导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报告小麦种植面积。要统筹考虑外出务工人员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规定时限,切实做到应报尽报,防止漏报现象,对因宣传不到位造成大面积漏报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种粮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自报告面积负责,规定时限内由于个人原因导致漏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农户虚报面积的,经核实后要扣除虚报面积,情节严重的取消当年补贴资格。
(二)村初核。村委会负责对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的小麦种植面积进行核实,包括:申报人、地块位置、实际种植面积等。核实无误后,由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上报乡镇政府。
(三)乡镇审核。乡镇政府组织对各村上报的小麦种植面积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抽查。审核无误后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汇总。乡镇政府对补贴对象、种植面积、补贴金额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乡村两级公示。严格落实“两级公示”制度,公示责任主体为乡镇政府。由乡镇政府到各村公示分户小麦种植面积、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7天;在乡镇驻地公示各村小麦种植面积、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7天。乡镇政府负责收集、保存两级公示影像资料,并于公示结束后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查备案。公示无误后,负责将农户补贴信息录入到齐鲁惠民“一本通”系统。
(五)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复核。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乡镇提报的补贴信息进行复核,复核内容主要包括:资料是否齐全、流程是否完备、档案是否规范等。复核无误后,及时向县级财政部门提供补贴对象的个人信息、种植面积等材料,并与县级财政部门联合行文,将有关信息报市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补贴档案的完整性、申报程序的完备性负责。
(六)市级汇总上报。各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汇总整理各县(市、区)上报的小麦种植面积等补贴信息,并与市财政部门联合行文,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备案
申请材料:纸质申请表
咨询电话:0793-8442802
受理单位:广信区农业农村局
办理时限:
春冬: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工作日)
夏秋:上午8:30-11:30下午2:00-6:00(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