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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信区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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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信区强制扑杀补助申报指南

一、申报流程

(一)补贴对象:被依法强制扑杀动物的养殖场(户)。

(二)补助范围:预防、控制和扑灭国家重点动物疫病过程中被强制扑杀的动物。

(三)补贴标准:平均测算标准为禽15元/羽、猪800元/头、奶牛6000元/头、肉牛3000元/头、羊500元/只、马12000元/匹,其他畜禽补助测算标准参照执行。非洲猪瘟扑杀补助平均测算标准为1200元/头,各乡镇可以根据猪的大小、品种等因素细化标准。

(四)申请程序:养殖场(户)向辖区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后上报至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复核后拨付补助资金。

(五)申请材料:

强制扑杀补助书面申请(报告)、扑杀详情登记表;养殖场(户)业主身份证、一卡通复印件。

二、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793-8442802

受理单位广信区农业农村局

办理时间:

春冬: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工作日)

夏秋:上午8:30-11:30下午2:00-6:00(工作日)

三、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1个月


广信区强制免疫补助申报指南

一、申报流程

(一)补贴对象:实施强制免疫的养殖场(户)、村级动物防疫员。

(二)补助范围:实施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免疫工作的畜禽养殖场(户)、开展强制免疫服务的村级动物防疫员。

(三)补贴标准:动物强制免疫补助主要以强制免疫疫苗的形式发放(强制免疫疫苗实行省级集中招标采购,由省农业农村厅组织进行)。“先打后补”补贴标准按照上一年度政府采购疫苗标准执行。

(四)申请程序:1、畜禽养殖场(户)到各乡镇为民服务中心领取动物强制免疫疫苗,经查验确定后,填写相关发放记录。2、“先打后补养”殖场通过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发的“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管理”系统实施。规模养殖场户在系统注册和填报养殖场基本信息,实时上传补栏、出栏、检疫、疫苗采购、免疫、免疫抗体监测等信息或相关证明材料,按批次或年度提交补贴申请;乡镇审核同意后报县级兽医部门审批同意;县级兽医部门申请县级财政部门拨付补贴资金。3、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按照强制免疫购买服务暂行办法规定结合村级动物防疫员免疫数量,计算各防疫员补助标准。

(五)申请材料:

“先打后补”疫苗采购、免疫、免疫抗体监测等信息或相关证明材料。春秋季强制免疫购买服务经费测算表。

二、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793-8442802

受理单位广信区农业农村局

春冬: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工作日)

夏秋:上午8:30-11:30下午2:00-6:00(工作日)

三、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1个月


广信区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申报指南

一、申报流程

(一)补贴对象:区内所有年出栏生猪50头及以上,并能自觉配合当地畜牧兽医部门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对养殖环节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户)。

(二)补贴范围:对养殖环节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户)。

(三)补贴标准:每头给予80元的补助。

(四)申请程序:生猪养殖场发现病死猪时,登录“至为无害化”APP申报,拍摄死猪照片,上传死猪照片后签名提交,乡镇初审核,养殖场扫描录入死猪耳标号,无害化处理,各拍摄1张病死猪无害化前后照片,乡镇审核。

  区畜牧兽医事务中心填写《规模化养殖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每月汇总统计表》,于每月底前上报市畜牧兽医站。

  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后,区财政局根据核定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数量以及县财政负担比例安排财政补助资金,连同中央和省补助资金一起按照程序拨付到养殖场的账户。

(五)申请材料:至乡镇畜牧站咨询。

二、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793-8442802

受理单位广信区农业农村局

办理时间

春冬: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工作日)

夏秋:上午8:30-11:30下午2:00-6:00(工作日)

三、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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