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类型:农机购置补贴
补贴对象: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补贴范围:广信区
补贴标准:依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测算确定各档次的补贴额上限,测算比例不超过30%,且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限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25万元;大型棉花收获机单机、成套设施装备单套补贴限额不超过60万元。
申请程序:
依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测算确定各档次的补贴额上限,测算比例不超过30%,且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限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25万元;大型棉花收获机单机、成套设施装备单套补贴限额不超过60万元。
申请材料:纸质申请表
咨询电话:0793-8442802
受理股室:广信区农业机械化管理股
办理时限:
按照《江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等要求,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及时进行形式审核,对补贴机具进行核验。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购机者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签字确认,在购机发票上加盖“已受理”。受理完成后,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补贴机具核验等工作,并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牌证管理机具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对需要安装的农业机械、成套设施设备,由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验收。鼓励在乡村或补贴申请点公示栏中同时公开公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