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广信区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2023-05-05
为了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部门职能类
包括领导班子介绍、分工等。
2、法规文件类
包括本机关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3、发展规划类
包括本机关年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的计划。
4、财务管理类
包括财政预决算;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5、行政执法类
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
6、其它类。
需要主动公开的其他类信息。
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按年度进行更新和调整。
(二)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的信息通过区政府网站、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信息公开栏、电子屏幕、电子触摸屏等便于公众及时准确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
(三)公开时限
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日内主动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内容以外的人社局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电子邮箱、传真等途径申请获取相关人社局信息。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申请机构
广信区人社局正式受理公开《广信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工作机构为人社局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0793-8466603。
(二)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或自行打印、复制广信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区人社局办公室,当面递交人社局信息公开申请。
2.电子邮箱申请:申请人通过电子版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广信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发至邮箱srxrbj@163.com,联系电话兼传真号码:0793-8466603。
三、申请公开的处理
(1)审查
①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公开权利人予以补正。
②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机构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应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并出具《广信区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告知书》
(3)答复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四、不予公开的相关信息
l.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五、监督方式
申请人认为受理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受理机构的监察室(处)投诉,也可向区政府监察部门投诉,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个月内向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信区人社局办公室0793—8466603
广信区人社局地址:上饶市广信区旭日北大道信美路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