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上饶市广信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三条、《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布,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2:广信区商业用地级别和基准地价图
附件3:广信区住宅用地级别和基准地价图
附件4:广信区工业用地级别和基准地价图
附件5:广信区公共服务用地级别和基准地价图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