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文件
索引号: | 113609215662616211-2019-00090 | 发布机构: | 教育体育局 |
发文日期: | 2019-05-2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饶县教体字〔2019〕132号 | 主题分类: | 部门文件 |
上饶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全县教师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街道)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各民办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赣教师字〔2013〕4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实际,现就2018—2019学年度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教师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各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人事副校长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和优秀教师代表为成员的教师师德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教师师德进行考核。
二、考核时间
2019年5月底—6月。
三、考核程序
1.教师个人对照《上饶县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标准》(附件1)进行自评总结。
2.学校考核小组按照《上饶县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标准》(附件1)对教师进行考核、定级,其中教师测评占30%,学生、家长测评占30%,学校考核小组测评占40%。
四、考核结果公示、上报
1.公示。6月30日前,学校考核小组将教师师德考核结果通过适当形式向全体教职工公示。考核结果实行百分制,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与不合格四个等次。总分在80分以上为优秀,70—79分为良好,60—6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其中优秀等次不超过15%。
2.上报。考核结果公示完成后,各校于7月5日前将《上饶县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上交局人事股一份(学校存档一份)。
五、考核登记办法
从教师职称评聘及教师资格注册等工作实际需要,以现有的“江西省中小学教师信息管理系统”,由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必须在7月5日之前上网登记教师师德考核结果(注:2018年之前考核结果未在“江西省中小学教师信息管理系统”登记的要及时补齐)。
六、工作要求
1.统一考核标准。在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中,各学校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准确、公正。尤其是确定不合格人员等级时,一定要坚持原则和标准,慎重对待,考核结果要在校内公示。
2.抓好整改落实。学校要分类梳理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于7月5日前将整改措施上报局人事股备案。凡有师德问题的教师要结合本人实际情况,制定整改计划,上交学校存档,学校要督促教师整改到位。
3.强化工作责任。各校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校长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细化分工,强化责任,确保师德考核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1.上饶县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标准
2.上饶县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结果汇总表
上饶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5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上饶县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标准
内容 | 分值 | 标 准 | 自评分 | 考核分 | 备注 |
依法执教 | 10分 | 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各地各校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无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 |||
爱岗敬业 | 10分 |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履行保护学生安全职责,无过失。不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 |||
教书育人 | 10分 |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因材施教、诲人不倦,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无简单粗暴对待学生现象。 | |||
严谨笃学 | 10分 | 树立优良学风和终身学习理念,养成求真务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教研水平。无擅自停课、调课、请人代课以及不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现象。无不思进取,教学水平低下,教学方法、理念落后,教学质量长期得不到提高的现象。 | |||
关爱学生 | 20分 |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依法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师生关心平等、和谐、融洽。对学生高度负责,热情关怀,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无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歧视排挤后进生现象。 | |||
尊重家长 | 10分 | 主动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全面、如实反馈学生在校情况,虚心听取家长意见和建议。积极指导、帮助学生家长改进家庭教育。无训斥、指责和刁难家长的现象。 | |||
廉洁从教 | 20分 | 严于律己、洁身自好。无利用学生家长关系谋私利、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等不良现象。无向学生推销商品、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教辅资料、乱收学生费用等现象。无私自办班、有偿家教现象,无损害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课现象。在招生考试、职务(职称)评审、教研科研中无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现象。 | |||
为人师表 | 10分 |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甘为人梯,乐于奉献。不参与迷信、赌博等不健康不文明活动,不在课堂上吸烟,接打电话,讲脏话粗话。 |
附件2
上饶县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结果汇总表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教师民主测评(30分) | 所任班级学生、家长民主测评(30分) | 学校考核工作组综合评分(40分) | 总分 | 考核结果 | 备注 |
注:1、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教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在备注栏中说明原因。
2、各中心小学所属的村(完)小单列统计;本表请用Excel表格制作,一式二份,人事股、学校各留一份。
上饶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9年5月25日印发
上饶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全县教师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