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发布时间:2024-11-21 16:56 【字体:
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体 主动 依申请 市级 县级 乡级
1 政策文件 法律法规 与救灾有关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2 部门和地方规章 与救灾有关的部门和地方规章、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3 其他政策文件 其他可以公开的与救灾有关的政策文件,包括改革方案、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工作计划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4 标准 救灾领域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5 重大决策草案 涉及管理相对人切身利益、需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决策,决策前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6 重大政策解读及回应 1.有关重大政策的解读及回应;
2.相关热点问题的解读及回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重大决策作出后及时公开 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7 重要会议 以会议讨论作出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决策时,经党组研究认为有必要公开讨论决策过程的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提前一周发通知邀请 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8 征集采纳社会公众意见情况 重大决策草案公布后征集到的社会公众意见情况、采纳与否情况及理由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征求意见时对外公布的时限内公开 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9 备灾管理 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分布情况(其具体位置、创建时间、创建级别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2014)
《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
■广播电视
■公开查阅点



10 灾害信息员队伍 乡村两级灾害信息员工作职责和乡级灾害信息员办公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2014)
《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
■广播电视
■公开查阅点



11 预警信息 气象、地震等单位发布的预警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气象局、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12 灾后救助 灾情核定信息 本行政区域内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受灾时间、灾害种类、受灾范围、灾害造成的损失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乡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13 救助审定信息 自然灾害救助(6类)的救助对象、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及时限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乡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14 应急管理部门审批 救助款物通知及划拨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15 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 1.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灾民姓名、受灾情况、拟救助金额、监督举报电话);
2.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确定(灾民姓名、受灾情况、救助金额、监督举报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16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 1.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标准(居民因灾倒房、损房恢复重建具体救助标准);
2.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公开灾民姓名、受灾情况、拟救助标准、监督举报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17
年度款物使用情况 年度救灾资金和救灾物资等使用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18 工作动态 工作信息 防灾减灾救灾其他相关动态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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