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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上饶市广信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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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征地管理,保障我区经济发展所需用地,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3〕23号)文件规定,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立足全面建设“六个江西”,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要求,统一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科学、合理提升对被征地农民补偿水平,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为处理好保障高质量发展用地与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关系,为保障被征地农民当前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提供政策依据,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政策制定依据和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323号)文件规定

制定过程

我局按照江西省自然资源厅赣自然资函〔2022〕144号关于开展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认真做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提交区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征求了各相关单位的意见。

工作目标

开展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旨在进一步凸显征地补偿标准的现势性,客观反映我省不同地区征地补偿标准的实际水平、经济发展差异和农民生活水平变化趋势,使我省征地补偿标准更加科学合理。

主要内容

1、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征收补偿安置相关程序。其次明确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区片综合地价计算,被征收土地上的青苗、房屋及地上附属物等补偿标准。

2、我省现行区片综合地价平均3.90万元/亩,根据我省近三年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化情况,参考经济社会发展相当和周边省份,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此次全省上调幅度拟定为10%-20%,平均増幅15%,调整后补偿标准平均约为4.50万元/亩。

3.现行标准中县域区片数一般为3-6个片区,在实际工作中区片数太多,且一些区片之间价格差异较小,不利于工作的开展,也不利于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保护。据此,并参照周边省份经验做法,本次调整拟缩减区片数控制在1-3个,将经济发展水平大致相当的区片进行合并,合并时以高等级区片现行综合地价为测算基数。

4.土地征收类别和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的用途,征收土地分为耕地、鱼塘、园地、宅基地、林地及其他土地等类别。各类土地的补偿标准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进行补偿。此外,还有关于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附属物的具体补偿标准。

5.征地补偿费用发放办法。征地补偿费用由区自然资源局支付到村(居)委会,然后根据规定组织分配。被征地村民小组要选派村民代表参与资金的管理,区、镇(乡、街道)监督,确保被征地农民利益不受损害。

6.被征收土地的地类面积确定方式。被征收土地的地类、面积的确定需由自然资源局聘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测量并经征地方与被征地方双方认定为准,测量费用由用地单位承担。

7.特殊情况的处理。对于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征收土地的情况,补偿安置标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解读机关:上饶市广信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793-8612881

政策原文: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饶市广信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暂行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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