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广信区促进科技创新奖励办法(试行)》(草案)的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 “六个江西”建设指示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着力增强产业竞争力,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起草过程
征求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审计局、广信生态环境局、区税务局、上饶茶亭经开区、区现代农业园、区大数据中心意见,并送区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二、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江西省科技创新促进条例》、《江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饶府办发[2022]13号)。
三、文件执行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上饶市广信区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受益财政为广信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正常、信用良好,近两年未出现环保、安全等事故或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四、重要内容解读
一是拓展了奖励范围。在创新主体培育方面,新增了独角兽(潜在、种子)企业、瞪羚(潜在)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专业化小巨人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深度上云企业的奖励。在提高创新能力方面,新增了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新认定的国家、省级(重点、优秀)新产品及完成科技成果登记等的奖励。在加快创新平台建设方面,新增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院士工作站,“海智计划”工作站,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国家以及市级众创空间,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或重点实验室等的奖励。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方面,新增了购买科技成果,技术合同登记,院、校、企合作共建实验室等方面奖励。奖励范围涵盖了科技创新全领域全过程。
二是调整了奖励标准。在创新主体培育方面,提高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由原来的0.3万元/家调整到0.5万元/家;提高了省、市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的奖励,分别由原来的5万元、3万元调整到10万元、5万元。在提高创新能力方面,调整了国家、省级重大项目配套支持方式,由原来固定的国家重大项目奖励50万元、省级重大项目奖励20万元调整为按照国家、省级扶持资金的15%配套支持,最高可获得60万元的奖励。在加快创新平台建设方面,提高了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或重点实验室等的奖励,由原来的20万元增加到了30万元;提高了省级众创空间的奖励,由原来的10万元增加到了20万元。
三是完善了奖励申拨程序。《办法》明确了奖励申请所需提交的材料及材料审核部门,尽最大限度让企业少跑路。同时明确了违反规定骗取奖励资金的处理办法,要求企业签订承诺书,对奖励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避免弄虚作假骗取政府奖励资金,充分发挥奖励资金效益。
《办法》的制定出台充分体现了区委、区政府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高度重视,区委、区政府舍得真金白银投入,不断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着力增强产业竞争力,旨在以科技创新的关键变量成为高质量发展的最大增量,推动我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