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广信区政府购买创业培训成果公告(第01号)
【字体:   

根据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关于印发创业培训标准(试行)的通知》(中就培发﹝2018﹞2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字﹝2019﹞1号)、《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字﹝2019﹞3号)、《关于组织开展政府购买职业培训成果试点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4﹞402号)、《关于按照相关资质与条件参与购买就业技能成果的通知》(饶广信人社字〔2021〕6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发布2024年度广信区政府购买创业培训成果公告。

一、购买项目:创业培训电子商务创业培训网络创业培训 2200人以上

二、购买主体:上饶市广信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三、承接主体:承接主体指依法登记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提供有效创业培训和后续支持服务,无违纪违法行为,经省、市和广信区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培训基地证书”或认定批复文件。

2、遵守国家职业培训法律法规,承诺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的相关技术和培训流程,组织开展创业培训工作。

3、具有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和开展创业培训经历,较好的经验和业绩,完整的创业培训和后续支持服务相关资料台账。

4、具有创业培训多媒体教室、远程监控设备、培训所需的电脑和设备,具备2名以上专职管理人员,5名以上专(兼)职创业培训师资(持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放的创业培训讲师相关证书),兼职创业师资人员须与培训主体签订相关协议,并且各培训学校开设的每门创业培训专业各需1名相对应师资的专职老师专职管理人员和专职老师需持续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有创业培训教学经验,具备专业的创业管理团队。举办电子商务创业培训的,培训学校还需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电子商务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培训基地证书或认定批复文件

5、有相应的消防安全设备器材。培训承接主体需建立健全的消防管理制度,包括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标语等。强化员工消防意识和能力,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和培训,加强消防设施建设和管理,确保企业的生产活动、员工及培训学员生命财产安全。

6、内部管理规范,社会信誉较好,注重创业培训服务效果,定期为学员提供创业指导、项目咨询、创业实训等后续服务。培训主体推荐就业,有一定的就业率,并建立就业台账。

7、在过去的12个月内至少举办过1次补贴性创业培训。

8、培训机构未违规在本辖区开展职业培训,未提供虚假职业培训补贴申请材料,骗取、套取职业培训补贴。

9、符合创业培训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培训对象:创业培训对象为五类人员(含年龄在16周岁-60周岁有劳动力城乡贫困劳动力、毕业前一年的7月1日至毕业当年的12月31日之间的高校毕业生 <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高等院校、职业院校非毕业学年的在校生仅限GYB创业培训以及登记注册经营3年内的初创企业经营者(IYB培训)

五、培训要求

1、采取集中培训授课和个性化辅导、自学、实训操作相结合。创业培训涵盖掌握创业准备阶段所需要的基本理论和知识、了解创业准备的一般步骤,掌握构建商业模式的要素,能够撰写完成,并明确管理新企业的关键工作、培养学员系统思考的能力、制定计划的能力等相关的创业内容。

2、每班期创业培训不超过30人,创业培训(SYB)集中培训授课时间不少于56个标准课时,创业培训(GYB)集中培训授课时间不少于24个标准课时,电子商务创业培训集中授课时间不少于56个标准课时,网络创业培训集中授课时间不少于56个标准课时。

3、原则上创业培训班场地设在广信区辖区范围内。

4、2023年1226日前完成购买创业培训任务。

六、培训成果

1、学员对培训的满意度纳入考核内容。每班期学员满意度达90%以上的按规定的标准进行全额购买;没有达到90%的,按实际满意度百分比进行购买;满意度低于50%的不予购买。

2、培训结束,学员要撰写完成符合自身条件的创业计划书,购买主体将对培训学员进行创业指导、项目咨询、创业实训等后续服务电子商务培训,学员必须在淘宝、天猫、京东等互联网平台上成功开立网络店铺,并要求六个月(含)以上没有更改店铺名称,购买主体将不定期查阅网店运营情况。

3、培训主体于“江西省职业培训管理平台”申报培训计划、培训开班审核通过后方可开班并根据考核合格和创业计划书情况核发《创业培训合格证》。

七、资金安排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字﹝2019﹞3号)文件精神,本次创业培训(SYB)按1000元/人的标准、创业培训(GYB)按300元/人的标准、电子商务创业培训按800元/人的标准、网络创业培训按1500元/人(含教学辅助平台使用费等)的标准购买培训成果。

八、如在购买成果过程中有新规定,按新文件要求执行。

九、资格申请

1、有意愿和能力参与创业培训的承接主体,可按本公告“三、承接主体”内容,携带相关资料到“上饶市广信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处申报(购买主体地址:上饶市广信区旭日街道惟义路112号)

2、经购买主体方按要求审核报送的相关资料后确定承接主体。

3、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1226

联系电话:0793-887821919979315379

联系人:余强

上饶市广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饶市广信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3年121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