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度预算收支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江西省地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实施办法》的规定,我局对我区202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中,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牢牢把握经济监督定位,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更加关注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更加紧扣民生资金和项目,更加注重揭示体制机制障碍和各类风险隐患,有效发挥审计的监督和保障作用。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23年度,全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22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其中完成地方税收收入197380万元,完成非税收入24828万元。
2023年度,全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21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较上年同期增加44065万元,增长8%。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累计完成49010万元,较上年增支6198万元,增长14.48%;公共安全支出累计完成21695万元,较上年增支2309万元,增长11.91%;教育支出累计完成158659万元,较上年增支140万元,增长0.09%;科学技术支出累计完成20993万元,较上年增支1255万元,增长6.3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累计完成5803万元,较上年增支1522万元,增长35.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累计完成82056万元,较上年增支16798万元,增长25.74%;卫生健康支出累计完成39845万元,较上年减支691万元,下降1.7%;节能环保支出累计完成32563万元,较上年增支2688万元,增长9%;城乡社区支出累计完成27198万元,较上年减支15701万元,下降36.6%;农林水支出累计完成84665万元,较上年增支19660万元,增长30.24%;交通运输支出累计完成3538万元,较上年减支3275万元,下降48.0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累计完成22784万元,较上年增支14696万元,增长18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累计完成4523万元,较上年减支445万元,下降8.96%;住房保障支出累计完成9775万元,较上年减支4845万元,下降33.1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累计完成1778万元,较上年增支502万元,增长39.3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累计完成4695万元,较上年减支629万元,下降11.81%;其他支出累计完成22523万元,较上年增支3883万元,增长20.83%。
(二)预算结余情况
2023年初区财政预算内净结余为0万元,2023年度全区财政总财力为702340万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210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747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2033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7555万元,收支相抵,当年区财政年终结余43179万元,扣除结转下年支出指标43179万元,年终净结余为0万元,全区财政2023年度共计增加结余0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三)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为295487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相关收入289577万元、彩票公益金相关收入196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0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950万元;2023年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10422万元、上年结余8127万元、调入资金2634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29346万元。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363227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35369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3341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0万元、其他支出104927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1522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13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上解支出5987万元、调出资金4934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0128万元。收支相抵后,2023年底全区政府性基金年终结余为2104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决算报表反映,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95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年结余641万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支出480万元、调出资金1082万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终结余1088万元。
(五)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决算报表反映,2023年度,广信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共计72800万元,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35626万元、财政补贴收入34925万元、利息收入147万元、委托投资收益898万元、转移收入1071万元、其他收入131万元。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共计63385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63277万元、转移支出77万元、其他支出30万元。2023年底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结余941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9358万元。
二、对2023年度预算收支情况的评价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财政着力完善预算管理制度,预算的规范化程度有所提高。
收入方面,财政、税务等部门紧紧围绕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努力培植财源,充分挖掘增收潜力,大力推进依法治税,积极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使我区财政收入保持了增长的势头。2023年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2208万元,其中:地方税收收入实际完成197380万元,非税收入实际完成24828万元。在地方收入的结构方面,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8.83%,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1.17%,结构较好。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方面,区委、区政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过紧日子的要求,确保了基层政权建设和机关的正常运转、确保了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按月足额发放、确保了农科教三项法定支出的增长、确保了社会保险资金的落实到位、确保了维护社会稳定支出的需要,促进了和谐社会的建设,同时,增强对经济恢复的支持力度,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方面,累计投入82056万元,较上年增支16798万元,增长25.74%。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应引起重视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三、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1.财政存量资金未及时使用,涉及金额44.69万元。
2021年11月2日,上饶市广信区财政局与广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达《关于下达2021年度劳动保障村级协管员工作补助经费的通知》(饶广信人社字[2021]88号),下达各乡镇2021年度劳动保障协管员补助经费78.24万元,截至2023年12月底,结余资金44.46万元,滚存利息0.23万元,合计结余44.69万元。
2.基金支出占用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023年1至10月,广信区财政局在国土出让金收支中,未按以收定支、量入为出原则安排资金支出,存在超出收入额度安排支出的情况,直至2023年11月份才补回。
3.广信区各镇(乡、街道)原财政所的资产及档案资料未及时向镇(乡、街道)人民政府办理移交手续。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广信区各镇(乡、街道)原财政所的资产及档案资料未及时向当地镇(乡、街道)人民政府办理交接手续。
4.国有土地出让金未及时催收到位
截止2023年底,广信区自然资源局及广信区财政局尚有部分国有土地出让金未及时催收到位。
5.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工程进度较慢
广信区水利局负责实施的广信区灌区提升改造及流域生态改造治理工程、上饶市广信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实施的广信区油茶传统文化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展较慢。
6.部分商业银行少支付社保基金存款利息13.96万元。
上饶市广信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在各大银行社保基金存款,存在未按三个月整存整取基准利率计息的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共少收取利息13.96万元。
7.存在乡镇未按租赁合同约定收取厂房租金,涉及金额4.5万元。
上饶市盛邦农业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田墩镇七峰村1.5万元、红门村3万元租金。
四、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加大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的统筹使用力度。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形成的结转项目,结转年度超过一年的,一律收回同级财政总预算统筹安排。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安排形成的结转项目,其资金管理办法有具体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未作具体规定且连续结转两年及以上的,一律收回资金使用方本级财政总预算统筹安排。
(二)规范政府性基金的支出安排,特别是对土地出让收入及支出的安排。区财政应加强对我区土地出让收入的预研预判,要根据“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原则,根据土地出让收入的实际缴库金额、用款单位的实际用款进度和国库库款的情况执行土地出让金的支出预算,不能脱离“以收定支”的原则安排土地出让基金支出,影响正常的预算执行。
(三)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肃财经纪律,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压实部门预算管理主体责任,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度。强化预算刚性执行,完善以项目为核心的预算管理模式。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加强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管理。夯实预算管理基础,严格预算执行,提升预算管理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四)加快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实施或拨付进度,切实提高债券资金使用绩效。资金使用单位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加快债券资金使用进度,在安排项目资金支出时应优先使用债券资金,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原则上在当年底前将债券资金支出完毕。
(五)落实责任,建立健全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各部门要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被审计单位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既要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又要举一反三、完善体制机制,不断提升工作绩效。